因黑夜已深,白昼将近


我们信仰基督的一大特点就是得自由。从来不是一个律法主义的信仰。这里有许多的"要",和“不要”。这一切的理由是:黑夜已深,白昼将近。这黑暗的末世已经进入更黑暗的境况,然而在最深的暗夜过后将是黎明的开始,白日的到来。神的国马上就要完全来到~这一切的“要”与“不要”是迎接神的国度的礼仪,进入一个神国度应具备的。因为神的国度是“白昼”,是光明圣洁的。因此,里面的子民,当披上基督,不要再穿那些黑暗的东西。
另外,神的国度已经随着基督的来临而来到,那完全的最后的要等基督再临。所以神的国是“已然”和"未然"的状态(already,not yet)。我们已经在基督的到来,因着被基督的救赎而得以进入神的国,从黑暗入光明(歌罗西1:13)。因此我们披上基督不穿黑暗的衣服,不仅是迎接那完全的国度的到来,也是正在这光明的国里的子民每天应有的穿戴,合宜的穿戴。否则就像那些出席重要场合穿错衣服的人,比如参加晚宴却穿一套运动服,上身西装革履脚踏凉拖。而且脚上还带着泥巴,身上还散发着馊味。我们应该是在合适的场所穿合适的衣服,等待那主人的到来。神的国是不知什么时候来,不是两个分隔的时间,不是断层,而是在我们现在的时间延展中,就在我们等待的过程中不知社么时候就要来。我们既然已经被邀请进入了这样的场合,就要穿配得上这种场合的衣服,并随时做好准备等待主人的出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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