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基督教所说的“罪”?


什么是基督教所说的“罪”?

蔡哲民答:

简化的基督教「罪」与「原罪」论

〔圣经中罪的定义〕

摘要:
   字义:矢不中的,受造者没有达到造物者所定的规范。
   本质:一种现象,义的反动,不义之谓「罪」。
   前提:有一造物者,人是他的创造物,人要倚靠造物者而存活,
      而造物者给人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要不要按其规范而行。
   结局:人类无力自救,终究引致毁灭。
   解决:耶稣替死,付上罪的代价。圣灵内住,改变犯罪的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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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想必大家都写过程式,即使是自己的失误,程式错了,我们仍是
毫不犹豫的终止程式,或修改或重写。更不用说是因电脑主机板错误
引起的错误,当然更是关机顺便骂他两句了。

  要了解基督教的「罪」,就要有创造者的观念。基督教中「罪」
的观念就与以上的状况差不多。罪的原文是「矢不中的」,就是被造
物没有达到造物者创造他的目标,这种状况被称为罪。

  要谈到罪就要提到创世纪中善恶树的记载,上帝并没有创造出一
个机器人,他乃是选择创造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。原因我们不能明白,
但可能如我们喜欢活生生的小孩选择爱我们,胜於百万台电脑机械的
开口说爱我们。不管如何他是给了我们自由选择的能力。

  给了自由意志若不让他有机会发挥就如同不给他一样,就如某人
出门前将小孩绑在椅子上,将冰箱锁起,回来後才称赞其小孩听话,
因为他没有乱动冰箱里的东西。这样的顺服是没有太大价值的!给人
自由意志,就要给人善恶树(一个没有锁上的冰箱),结果当然可能
是人类犯罪(小孩犯错),不过上帝选择如此,当各位要责怪上帝之
前不要忘了他在选择给人自由意志的同时也选择了十字架,故不要太
早以为这是一肤浅轻忽的决定。不管如何,选择犯罪的能力与可能犯
罪的机会都存在了。

  在善恶树前,人类选择了「知道善恶」,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过,
根据希伯来原文的意思,这「知道善恶」的意思是「以自己为判断一
切的准则」。就是人打算以自己为上帝(真理),选择离开上帝,不
以上帝为上帝。这是最原始的罪。

  上帝既是真理、生命与一切美善的源头,「离开他」本身就是一
种最大的惩罚了,故您可以发现圣经中的上帝最常惩罚人的方法就是
「任凭」。人因著犯罪选择离开上帝之後,就离开了一切真理、生命
与美善。人本是被造且要倚靠上帝的存在体,而今他既离开了支持其
生存的源头,就开始了「死亡」。不再有能力选择犯罪与否,只有一
路错谬下去。不再有机会,不再有盼望。

  比较大的问题是亚当犯罪与其後人何关?其实我们不知道遗传的
能力到底有多大,不过我们从亲身的体验中感受到了圣经对人类的宣
判:人人都犯了罪,并且人人都有犯罪的趋势。只能任错谬掳掠而无
能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(不然亚当也不必死了,反正他不须依靠上
帝就能存在)。

  罗马书中即提到,人的罪是从宗教上的堕落开始,导致全面的败
坏。人杀人是罪(对大家来说),因为他得罪了大多数人。但他除了
得罪人之外,也得罪了造他的上帝(因为上帝造他不是要叫他杀人的
)。而圣经中的「罪」即是指後者这种得罪上帝的「罪」不管其行为
是否被人称为「罪」。

  罪的结果乃是照人不以上帝为上帝的要求,上帝任凭人与他永远
隔离。也就是人将与上帝以及由他而出的一切真理、美善、生命与能
力隔绝,这就是地狱。人的存在再也没有参考点,更不用谈什麽意义
与价值,一切都是虚空。

  人能自救吗?人若能自救上帝就不是人存在所必须的了。圣经中
只说到上帝将以人的良心(对不懂上帝律法的人)或他的律法(对懂
得他律法的人)为审判标准,但不管是谁,都无能靠自己满足上帝的
要求(不然与真理隔离又算得了什麽?)。行善事吗?那是应当的,
不能用来贿赂上帝(做好事60分),做了坏事吗?自己都要定自己的
罪(不及格)。因此人永远无法自救(不要想平均及格),除非有人
救我们脱离这一恶性循环。

  奇怪吗?想想平日你如何对你的创作(程式),则上帝也有权如
此对待我们。当然人的命运并不是止於如此,其馀请参阅下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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